政教处范文之考勤制度、老师治理条例为了强化劳动纪律、加强工作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规定1、老师按时上班
2、老师上班实行签到制,签到时间为:上午第一节课上课前10分钟至第一节上课后10分钟止;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10分钟至第一节课上课后20分钟
第一节课有课的老师应上课前十分钟签到
老师考勤时间指上午1-4节,下午1-2节课
行政值日人员可随时抽查到岗情况
(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1分;20分钟内的扣2分;20分钟以上的扣4分,超过一节课作旷工处理,即旷课一节扣15分)
3、上班签到由当天行政值日负责,当天行政值日人员应于早晨早读、上午第一节课、下午第一节课、晚自习第一节课的预备铃前10分钟到岗;下午、晚自习放学后10分钟才能离岗
(迟到、早退5分钟的扣2分;迟到、早退10分钟的扣3分)
4、早、晚自习坐班采纳点到制,早、晚自习铃响后,行政值日人员到各教室点到
缺早晚自习扣10分/节,上课迟到、早退扣5分/节
5、签到时不得请人代签,一经发觉将对代签与被代签者各扣5分;行政值日必须严格公正,如有包容作弊行为一经发觉,将对该值日人员扣15分/人次
6、签到时名字应签在制定空格内,否则无效
7、签到20分钟一过,行政值日应立马上此签到表投入考勤箱内;每周五下午由分管副校长牵头开箱统计(未履行职责扣10分)
8、开会实行点名制,迟到、早退、旷会按签到标准处理
二、升旗考勤1、学校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升旗仪式全体老师务必参加,并实行点到
2、当天的行政值日负责点到,缺席扣2分/次,行政人员、班主任、体育老师缺席者(扣4分)
三、请假规定1、老师有事不能上班(一周内),应先到办公室领取假条登记,再向分管副校长请假,然后将请假情况报教务处备案调课,休假期满后到教诲处销假,最后将请假条返回办公室存档
(以上五道程序由请假人理顺,否则无效)
2、老师请假一周(含一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