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峻危险源监视治理规定1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以下简称桦南风电公司)严峻危险源三级监视治理主体的职责、日常治理、登记、评估和备案、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监视治理主要内容及考核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严峻危险源的监视治理
GB18218-2000
严峻危险源辨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严峻危险源监视治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4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消费严峻事故二十五项反措导那么
大唐黑龙江发电严峻危险源监视治理暂行规定
大唐黑龙江发电严峻危险源监视治理岗位责任制
严峻危险源分类
严峻危险源分为国家级严峻危险源、集团公司级严峻危险源两种
国家级严峻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消费、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备,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备
按照《严峻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备、场所、危险品等
国家规定的严峻危险源范围见附表1
集团公司级严峻危险源是指除国家规定的严峻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严峻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严峻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严峻阻碍的设备、设备、场所危险品等
集团公司级严峻危险源范围见附表2
治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治理机构设置
严峻危险源实行公司、风场和班组三级治理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级严峻危险源监视治理总负责人,对公司所有严峻危险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