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讲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讲稿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正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农村根本运营制度改革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次修正农村土地承包法,主要确实是为了将农村土地实行lsquo;三权分置rsquo;的制度法制化,以更有效地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更有利于现代农业开展,新的《土地承包法》的公布施行,对今后农村农业和农民具有极其严重的妨碍
为了大家更好地理解本次修正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背景、意义和核心内容,理解此次修法对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要作用以及新的《土地承包法》的详细内容,下面,我与大家共同学习新的《土地承包法》,不妥之处,敬请大家批判指正
在学习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变迁
一、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变迁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变迁经历了四个时期:政策不同意(1979年2月往常)--1978年12月;不同意例外(1979年3月--1980年2月);小范围同意(1980年3月--1981年11月);全面推行(1982年1月至今)
1、政策不同意(1979年2月往常)--1978年12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
”如1978年12月的一个夜晚,穷极了、饿极了的凤阳县小岗人终于忍无可忍
时任小岗消费队队长严俊昌和副队长严宏昌、会计严立学召集全队在家的18户户主聚拢在严立华家的破草屋内,机密商讨分田单干的事(农民首创了“大包干”)
这在当时可要冒杀头的危险
那份发黄的纸,清楚是一张生死契约:“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
如此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全年上交(缴)的公粮,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
如不成,我们干部作(坐)牢杀头也干(甘)心,大家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