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小学地震应急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操纵和妥善处理突发地震灾祸事件,提高快速反响和应急处理才能,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与学校财产平安,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依照《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宝鸡市地震应急预案》、《金台区地震应急预案》、《金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金台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依照地震灾祸的严峻程度,破坏性地震分为四级:一级为特别严重地震灾祸,指本区境内发生7
0级以上地震,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特大经济损失;二级为严重地震灾祸,指本区境内发生6
0级地震,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峻经济损失;三级为较大地震灾祸,指本区境内发生6
5级地震,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四级为一般地震灾祸,指本区境内发生5
0级地震,造成少数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分级响应程序:一般地震灾祸发生后,启动IV级响应,我校在区教育局领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可依照灾情需要恳求上级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进展支援;较大地震灾祸发生后,启动III级响应,我校在区教育局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严重和特别严重地震灾祸发生后,启动II级、I级响应,我校在区教育局和区、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地震临震预告发布后或地震灾祸发生后,我校立即按照本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结实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开展观,在上级领导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把师生生命平安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破坏性地震灾祸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地震灾祸事件的主动权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校内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祸的应急活动
三、工作原则1、分级负责,属地治理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我校在教育局的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