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学校暴力损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实在加强学校平安工作,进一步落实平安工作责任制,努力打造“平安教育”;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暴力损害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暴力损害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开展和社会稳定,依照《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方案
一、学校暴力事件的范畴学校暴力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校师生员工为损害对象的或师生员工施行损害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或造成人身财产较大损害的事件,主要指凶杀、强奸、抢劫、恶性群架、严重盗窃和其它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及师生员工打架斗殴及师生员工意外死亡、自杀、出走等治安事件
二、建立学校暴力突发事件预警系统领导小组组成如下:总指挥:刘翠珍(校长)副总指挥:秦玉锋刘俊山(副校长)指挥部成员:各处室主任、级部主任、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危险信号,畅通讯息渠道,提示老师和学生留意险情,采取实在措施,尽力防止发生暴力事件
暴力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谏言献策,参与制定预防及处置方案
三、建立保障机制1、信息报送学校暴力事件发生后,知情者应立马上发生地点、时间等根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告校长,学校必须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通过、危害程度、开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协助处理的咨询题等情况,迅速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领导
事故发生后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学校突发暴力损害事件1小时内报送,严重突发暴力损害事件必须即时即报,最迟在15分钟内报送,详细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
同时,应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缘故、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突发暴力损害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