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体检治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治理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消费和人员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职工的职业卫生认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治理方法》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治理方法》
《甘肃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工体检治理工作
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及女职工专项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
2按照《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治理方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别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平安环保监察部负责
3拟招录人员入职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综合治理部负责
4公司职工医院为职工体检定点医院,详细负责各类体检工作
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
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别要求的在岗职工;
3集团公司离休人员;
4集团公司拟招录人员;
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每2年一次
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别要求的在岗职工专项体检每年一次
3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每年一次
4在职女职工(含内退人员)专项体检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