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授课时间:2008年4月21日教学目标: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通过本次班会活动,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学生讨论时间安排:一节课教学过程:一、导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法律内容讲授、讨论、分析:(一)你对法律知多少:1、叫学生说出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请同学们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的规定)(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其中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章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