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理施行细那么2007年修订〕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活动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
评标会和评标暂行规定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理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理
浙江建立工程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路、水运工程建立实际制定本施行细那么
第二条凡列入公路、水运新改〕建方案总在3000万元以上或单项监理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工程都应按本施行细那么进展
严禁任何和个人将依法必须的工程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躲避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誉的原那么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活动依法由人负责
任何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监理活动
第五条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活动的行政监视理工作按理权限分别由、委〕负责
一〕权限划分:1.高速公路含连接线〕、国道新改〕建工程、“四自〞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活动的行政监视理工作由负责或由委托工程所在地委〕负责其它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活动的行政监视理工作由各委〕负责
2.沿海万吨级码头、级骨干航道、“四自〞航道和总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新改〕建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活动的行政监视理工作由负责或由委托工程所在地委〕负责其它水运工程的施工监理活动的行政监视理工作由各委〕负责
二〕理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完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施行或细那么;2.审查、核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评标会、评标结果和签订的合同协议;3.依法对工程根本建立程序和程序执行情况进展检查监视进步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防止擅自简化根本建立程序和程序或其他越权行为;4.依法指导、监视施工监理活动并受理、、处理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总结交流施工监理工作经历
三〕核备程序:1.理的工程工程由委〕审核后报核准或备案
2.委〕理的工程工程由各委〕核准或备案
第六条、交通工程质量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