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平安治理制度第一条
有关工程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平安保证体系
按规定设置平安消费治理机构,装备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履行施工平安治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要经常对全员进展遵章守纪的教育,建立施工单位内部全面的平安责任制,制定施工平安措施,并认真予以落实
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关于印发lt;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平安治理细方法的通知》(沈铁总发(20O9)75号)、《转发铁道部lt;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平安治理补充方法的通知》(沈铁运发(20lO)l57号)、《关于印发lt;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平安治理细化补充方法的通知》(沈铁总发(20l0)168号)等文件,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平安责任制,落施行工平安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查;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打算组织施工,认真落施行工平安措施
既有线旁边施工,各工区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作业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平安负责
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平安素养
施工工区经理、副经理,平安、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平安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能担任上述工作
平安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通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查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培训合格的上述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因业务素养不达标发惹事故的,将追查培训部门的责任
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历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着
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
所有劳务工必须先进展施工平安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平安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