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园〔2009〕8号关于择优聘用全民事业环卫管理人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关于全市环卫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乐编委〔2008〕4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在现集体身份的环卫工人中择优聘用全民事业环卫管理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精简队伍、提高效能、建设高素质的环卫管理队伍为目乐清市市政园林局文件乐清市监察局乐清市人事局—1—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好环卫管理人员择优聘用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聘用计划根据各镇实际情况,在市编委核定的编制数内确定各镇环境卫生管理所聘用计划数(附件一)
各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的聘用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实有人数的80%
三、聘用程序(一)资格审查(3月下旬前完成)报名条件为:全市各镇集体身份的环卫工人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镇党委政府和市政园林局负责
各镇环卫工人报考所在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5天
(二)考核考试(5月上旬前完成)1、镇党委政府考核(4月中旬前完成)考核采取量化计分的方法进行,满分为20分,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其中德包括政治学习表现、职业道德;能包括创新协调、调研分析能力、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业务知识运用,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勤包括工作主动性、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出勤情况,团结合作精神;绩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总体业绩和效率;廉包括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不循私情等
具体考评内容见民主测评表(附件二)
考核由各镇党委政府自行组织,考核结果公示5天
—2—2、加减分记分(4月中旬前完成)加减分项目以个人档案为基本依据,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以证书原件或者文件为准,否则不予加分,加减分计分办法见附件三
加减分由各镇负责统计并公示5天
3、考试(4月下旬)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的形式进行,全市统考,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90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