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除灰及仪用空气净化设备技术协议书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除灰及仪用空气净化设备技术协议华电国际莱州项目筹建处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杭州山立净化设备有限公司2007年10月莱州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除灰及仪用空气净化设备技术协议书目录1概述2运行环境及外部条件3对空气净化设备总要求4空气净化设备技术规范5技术要求6质量保证及试验、监造7技术服务8供货范围9包装、储存、运输10技术文件11交货进度1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除灰及仪用空气净化设备技术协议书1概述1
1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除灰系统采用气力输送干灰,全厂仪表控制用压缩空气与除灰用压缩空气统筹考虑
系统中共设置8套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设备供除灰和仪表用
本技术协议书是对该工程除灰输送用压缩空气及仪用压缩空气干燥净化设备的技术要求做出规定
2空气干燥净化设备主要包括下列设备:主管路前置过滤器8台、精密除油过滤器8台、组合式干燥机8台、后置过滤器8台、精密过滤器8台
3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基本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些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和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4在签订合同之后,到卖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卖方应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5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如果本协议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卖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进行解决
6本技术协议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有KKS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