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违法排污企业的工作方针为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力度,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污染减排,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州直实际,决定在州直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促进绿色建设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中心,以重金属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主要减排行业整治为重点,强化环境监管,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检查和排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强化集中整治和限期治理,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监管盲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进一步改善州直的环境质量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一)集中精力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按照《自治区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38号)要求,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牵头抓好工作落实
继续开展重金属和涉重金属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查清重金属污染情况,确定重点防控区域、行业、企业和高风险人群,集中解决好突出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二)集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加强环境监管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重点抓好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隐患,在巩固近年来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再深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依然存在的环境违法项目,要立即采取措施,责令停止排放污染物,并依法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要根据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方案和污染排查结果,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工作
要加大水质监测频次,切实保障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第1页共5页(三)集中开展流域污染排查,加强超标污染点源治理把河及其支流作为州直流域环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