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厘定创新方式探讨摘要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提出,能够帮助稳定我国的农业经济,并使之走上法律化、制度化的轨道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还处于初始阶段,巨大经济损失伴随着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发生,对农村经济的稳步增长和农民生活的安定产生了十分不良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中外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分析及调研数据的整理,提出了农业保险保费厘定的创新方式以缓解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财政压力,提高参保人的保障效率并保障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
在此基础上,分析现状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保费;解决对策一、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外模式研究世界上农业保险的发展起始于20世纪40年代,逐步发展至今已形成四种典型模式
在借鉴这些先进国家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过程中,能够找出很多在不同发展阶段中的共性特点,而发达国家对共性问题的解决方式也会给我国农业保险改进之路提供启迪
(一)美国、加拿大模式——政府主导模式以美国为例,从最初试验阶段开始的1939年一直到完成全面推行的1994年总共历经了56年的时间
在1980年,美国第12次修改《农作物保险法》,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政府对于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相应地农民参保率、保险补贴率均有所上升
值得注意的是,从1980年到1990年初,fcic的经营一直是亏损的,这与我国现存农业保险发展中所出现的政府收不抵支的情况十分类似
区域化的大规模生产无法分散巨大的风险,并在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依旧为农民投保的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留有余地
美国国会又于1994年通过了《1994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这一新修订的农作物保险法规,其中有一项新措施令人瞩目,即建立巨灾风险保障制度(简称cat)
政府将干旱、雨涝、雹灾、风灾、洪水、火灾、病虫害等风险损失的保险与其他一些福利型农业计划联系起来进行强制
只有农民参保cat,才能参加这些福利计划
cat的保障水平较低,价格也较第1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