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为深入搞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现无“三乱”建平目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县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XX县区委十三届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纠风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大力度,完善措施,狠抓落实,防止反弹,力争实现全县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目标,为全县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治理任务和措施(一)进一步明确政策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第1页共6页路法》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通知》(国发[1994]41号)为基本依据,除交通、公安、林业等部门外,其他部门、单位及其人员一律不准上路设站、收费、罚款和进行各种检查活动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向下属下达罚款指标,不准将罚没收入与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奖励挂钩
允许上路执法的部门和单位,不得进行职权范围以外的检查活动,不准代其他部门搭车收费要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确保101线、锦赤线、小叶线、老宽线等国省公路车辆的安全畅通
要严格执行“绿色通道”的规定,对运送蔬菜、果品、动物的车辆违章,先放行、后处理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交通、公安、林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管理,严格依法行政
交通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坚持在检查站、收费站和车辆集散地实施检查任务
公安交警上路执勤要以维护秩第2页共6页序、疏导交通、保证安全为目的,对无违章车辆不得拦车检查,如遇有严重违章需要纠正的,也不得双向检查
其他警种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如堵截被盗车辆,抓捕逃犯打击走私、贩毒、贩黄等)时才能上路进行临时性检查
林业木材检查人员不得离开站点流动检查
所有执法人员按照上述规定,确需上路进行检查,必须持省政府授权部门核发的检查证和收费证,且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