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页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重新理解法律移植——从“历史”走向“当下”(一)刘星提要:历史主义法律移植研究存在着基本缺陷
为了更好地展开法律移植实践,本文认为,深入理解法律移植的实质也即廓清“法律移植与广义‘立法’活动是同质的”,非常必要
以此作为基础,本文认为,从“法律与政治”的应然关系入手,在“当下”的社会共识建立中寻找追求,是解决法律移植问题的一个新的重要路径
在法学界,针对法律移植而展开的理论研究一直存在着一种“历史主义”倾向
这种倾向的主要表现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借助历史事例、历史过程的叙述平台,以建立法律移植的可能性、条件、过程等普遍理论
其主要目的,是从历史的经验教训角度去论证法律移植的成功或失败的根据,在历史中寻求某一时刻(比如当下)法律移植行动的正当性
在本文中,我将温和地论证,历史主义的法律移植研究实际上不能解决法律移植的根本问题,尤其当这种研究的隐含目的指向未来的时候
当然,历史主义的法律移植研究并不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在论证过程中,我将提到一个重要命题:在基本层面上,法律移植是广义“立法”的一种表现方式
这一命题,也许能使我们更为深入地理解历史主义法律移植研究的困难,此外,也许能使我们从另外的角度去理解法律移植的未来途径
我论证历史主义法律移植研究的局限,提出法律移植是广义“立法”的一种表现方式,其目的在于阐述当下社会共识的建立对于法律移植的真正意义
我将尝试推出这一结论:基于“法律与政治”的应然关系的要求,在当下积极地建立接受法律移植的社会共识这一过程本身,或者,正在发动以及行动起来的社会共识的砌筑,实际上才是我们谈论未来法律移植的真正语境
一过去历史中存在的法律移植事件,总是存在着人们认为的成功范例或失败范例
在相对来说已经“凝固”的历史段落中,通过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