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3页最新税收政策法规解读1、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税前扣除工资及附加政策汇总增值税优惠政策简明汇总咨询问题汇总第2页共33页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3页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苏地税发[2006]19号、宁地税发〔2006〕121号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问题,原先主要有以下一些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第003号)第二条已作了明确,即: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房屋中央空调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等问题的批复》(财税地字[1987]28号)规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如中央空调设备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单独核算并提取折旧,则房产原值不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
关于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国税发[2005]173号文件在需要并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设备设施范围的确定原则上,与前述[87]财税地字第003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没有实质性的差别,但表述更为明确
它规定:为了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