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拉水电站临时砂石系统工程分包合同工程名称:鲁地拉水电站临时砂石系统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编号:八鲁(建合)-2007-03发包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鲁地拉工程项目部(简称甲方)分包人:绵阳市长征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方)合同签订日期:2007年月日正本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本工程主合同(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鲁地拉水电站临时砂石系统土石方工程的分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分包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鲁地拉水电站临时砂石系统土建工程。1.2工程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鲁地拉水电站。1.3工程内容:鲁地拉水电站右岸临时砂石系统土石方的开挖及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本工程所需的施工临时辅助项目以及进退场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主体工程项目分包单价中。临时工程项目内容如下:(1)本工程所需要的生产及生活用房、供风及通风、施工与生活供水、供电系统(接口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修建、维护与管理;(2)本工程范围内的排水、卫生系统;(3)本工程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4)本工程完工后所属临时工程项目的拆除以及场地清理等工作。1.4工程承包范围:鲁地拉水电站右岸临时砂石系统土石方开挖任务以及配套的其他临时工程项目和临时用工;同时还应包括为完成以上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以及完工后的拆除工作,施工区内临时道路修建与维护,施工所需的所有人员、设备、机具的进退场工作。1.5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为2007年月日;完工时间为2007年月日。1.6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指标:安全指标:达到生产过程中“四无一杜绝”和“一创建”的安全生产目标,即无工伤死亡事故,负伤率在3‰以下,无重大机械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杜绝重伤事故和职业病,创建安全文明工地。质量指标: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体合同标准执行,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1.7资信资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验证后留下第3页共15页第2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5页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名称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登记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质量体系认证、为完成本工程拟投入的人员、设备情况及来源、已完类似工程项目简介及质量、安全评定情况等作为本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以上附件资料均需加盖乙方公章。第二条承包方式、工程量及合同价格2.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单价承包形式(包工包料),详细分包单价及工程量如下:2.2合同价款:¥203393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零叁仟叁佰玖拾叁元整),此为工程量计价清单预计的工程总价,实际工程价款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2.3本工程采取单价承包方式,甲方根据乙方所承担工程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乘以分包合同单价并扣除乙方从甲方调拨的材料款、租用甲方设备的租赁费、乙方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乙方被处以的罚款等以及合同规定扣留的滞留金等款项后办理工程结算与付款。2.4分包合同单价包括为完成本项工程所需的下述所有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乙方的施工利润、临时设施费、临时施工便道、施工期的排水、供风、供水、供电费以及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和机具的进退场费、各种保险(除工程险以外的各类保险)以及为上述工作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等(施工期间不作调整)。2.5工程税金组成: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三项税金综合税率为3.22%),工程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