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教育法律及相关法规VIP免费

教育法律及相关法规_第1页
1/66
教育法律及相关法规_第2页
2/66
教育法律及相关法规_第3页
3/66
目录一、教育法律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四次会议通过)………………1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3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47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1986年9月28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通过)…………57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二条的决定(1991年5月10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60广东省高等教育管理条例(1993年11月16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61-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高等教育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决定(1996年6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65-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第三条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第四条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五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第六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学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任免。第八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第九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并组织有关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有外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其组成人员由学位授予单位遴选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位授予单位提出,报主管部门批淮。主管部门应将批准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第十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硕士和...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教育法律及相关法规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