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镇村企业集体合同覆盖企业家工会社团法人证书号码:太仓市镇村企业集体合同企业为甲方;村工会为乙方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第二条本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乙方代表应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甲方尊重并支持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和地位,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第五条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乙方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依法签订生效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
二、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甲方与员工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甲方与员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单方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前征求工会意见
第八条乙方有责任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监督企业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乙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协商代表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
第十条双方还可以协商的内容:(1)劳动合同的期限,重点协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2)经济性裁员;(3)其他
三、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