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站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ZT-ZG21-B6-J-2-015工程承包人:中国中铁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6工区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郑州辉达建筑安装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东路1125号签约时间:2011年10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结合郑州市轨道交通二号线具体情况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施工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郑州地铁2号线长江路站主体结构防水工程(二)工程地点:花寨路与长江路交叉口长江路站;(三)劳务分包内容:结构底板、侧墙、顶板、施工缝、变形缝拐角加强部位防水材料的敷设及保护(含基面清理、防水薄弱处涂贴附加层、铺设卷材接缝、贴卷材加强条、收口);细石砼保护层的施工;变形缝止水带的安装、止水带剪裁、钢板止水带安装及接头处理、填缝、收口;注浆管的安装;水平、环向施工缝止水胶条敷设;施工缝、变形缝凿毛处理;场地清理、对半成品、成品、废料的保管;二三项料小型机具、工具、劳保用品、人员、机具进退场等完成主体结构防水工程施工的一切与之有关的项目
第二条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2011年月日至合同内容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再使用为止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指令、设计变更、工序衔接、材料供应不及时、不良气候条件(如雨雪天、沙尘暴、台风等)等因素影响引起的误工,乙方应充分考虑该部分误工风险,因此而发生的乙方人员、设备等误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