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站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ZT-ZG21-B6-J-2-015工程承包人:中国中铁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6工区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郑州辉达建筑安装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东路1125号签约时间:2011年10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结合郑州市轨道交通二号线具体情况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施工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郑州地铁2号线长江路站主体结构防水工程(二)工程地点:花寨路与长江路交叉口长江路站;(三)劳务分包内容:结构底板、侧墙、顶板、施工缝、变形缝拐角加强部位防水材料的敷设及保护(含基面清理、防水薄弱处涂贴附加层、铺设卷材接缝、贴卷材加强条、收口);细石砼保护层的施工;变形缝止水带的安装、止水带剪裁、钢板止水带安装及接头处理、填缝、收口;注浆管的安装;水平、环向施工缝止水胶条敷设;施工缝、变形缝凿毛处理;场地清理、对半成品、成品、废料的保管;二三项料小型机具、工具、劳保用品、人员、机具进退场等完成主体结构防水工程施工的一切与之有关的项目。第二条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2011年月日至合同内容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再使用为止。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指令、设计变更、工序衔接、材料供应不及时、不良气候条件(如雨雪天、沙尘暴、台风等)等因素影响引起的误工,乙方应充分考虑该部分误工风险,因此而发生的乙方人员、设备等误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数量(一)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二)工程数量:详见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结合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三)合同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1.本合同为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合同。价格一次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2.清单中的单价为相应工程劳务作业计价细目下全部作业的综合单价。合同单价包含了除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工、料、机外完成合同规定工程劳务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完成本工程劳务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3.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并承担费用。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业主及监理指令、设计变更、工序衔接、材料供应不及时、外围环境干扰(阻工等)、不良气候条件(如雨雪天、沙尘暴、台风等)等因素影响引起的误工,乙方应充分考虑该部分误工风险,因此而发生的乙方人员、设备等误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一)本合同及附件;(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三)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要求;(四)双方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五)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第五条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符合设计、业主、发包人、监理、甲方时实下发的文件及地铁施工规范要求,确保工程分项、分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施工具体要求如下:(一)乙方应配备1名质量检查负责人,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工序,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所有施工内容若由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