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学习体会XX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丁德海顾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说明一、修订过程《办法》修订过程中,为充分听取基层执法同志的意见,国家局多次组织召开了有基层执法同志参加的修订工作研讨会,听取意见建议,起草完善《办法》草案
并印发各省(区、市)药监部门及局机关有关司(室)征求意见
在广泛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还多次充分听取了有关协会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同时,就药品流通过程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如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医疗机构用药监管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论证
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吸取各方意见建议,形成送审稿
二、修订原则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一是要符合上位法的规定
现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办法》中不再体现,与上述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订
二是要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对上位法未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再作具体规定
三是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对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但药品流通环节中客观存在、急待规范解决的问题,根据我国药品流通监管需要和发展要求,结合我国药品1市场实际,在《办法》中加以明确
三、《办法》中新增加的主要内容修订后的《办法》删去了上位法已有规定,或与上位法、《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一致的内容,并在补充完善其他条款内容的同时,结合我国药品市场现状和流通监管工作发展需要,增加了一些新的规范要求
其中大部分新增加的内容为药品流通环节中普遍存在,但《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基层执法中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针对近年来各类药品展示会、博览会较多,秩序混乱的问题,为加强对展会的监管,防止不法分子借机销售假、劣第1页共12页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无证经营药品,《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