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编制及使用说明一、本合同示范文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部分上市、未上市企业(以下简称“地区企业”)正在使用的合同文本,在广泛征求相关业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
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适应企业经营活动需要
通过合同条款设定,最大限度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经营活动实践有机结合,有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范各类风险,维护合同方利益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
示范文本突出专业性,针对进出口代理业务的实际情况,细化了双方责任及财务结算合同条款,广泛适用于各类地区企业
3、共性条款与个性条款有机结合
示范文本包含共性条款和个性条款两部分,原则性共性条款不应随意更改,个性条款可以由地区企业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完善和细化
二、合同示范文本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三、地区企业开展进出口代理业务,作为委托人或代理人与合同相对方谈判或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情况使用或参照使用本示范文本
四、地区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对合同示范文本进行调整、完善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使用示范文本注意以下事项:1、合同条款填写应当具体、准确、完整,不得出现可能导致歧义的内容
填写内容较多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列出清单作为附件
2、合同双方的名称、住所、注册号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按照营业执照规范填写
3、填写示范文本空白项或选择项时,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填写,对不需要填写或未选部分的内容,请填“无”或删除,不得留有空白
4、双方签订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示范文本4
2中《项目确认书》和7
1中《付款通知》的具体要求,并作为合同附件
5、如甲方负责办理免税手续,应在4
8中加以具体说明;如乙方负责办理免税手续,应5
11中加以具体说明
6、合同示范文本1、4
1(如需要填写)、7
2中的填空处后面均有两个参考选项,分别适用于进口代理和出口代理两种情形,请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