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1页下面都是非常有用的资料建设工程法规2Z2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一、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概述二、考试与注册概述三、注册四、执业五、监督管理一、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概述(一)1834年起源于英国(二)2002年12月5日《暂行规定》,标志我国建造师制度的确立
(三)2007年3月1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该制度的具体的规定出台
(四)等级分为一级与二级
二、考试与注册概述(一)何为注册建造师(两个条件缺一不可)1
通过考试——建造师资格证书2
通过注册——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二)无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人1
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意,小型项目)2
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三、注册(一)注册程序与管理机构(二)注册申请(三)不予注册的情形(四)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五)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一)注册程序与管理机构1
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单位提出申请2
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3
具体审批程序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4
批准注册的,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5
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二)注册申请1
初始注册(1)条件(四条件)①有证书——资格证书②有工作——受聘于单位③符合要求——继续教育④没有情形——无不予注册情形(2)时间要求①资格证书签发3年内②逾期必须满足继续教育要求2
延续注册(1)注册有效期满后继续执业的注册(2)时间在原注册期满30日前(4)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3
变更注册(1)变更执业单位(2)变更后仍延续原有注册有效期4
增项注册(1)增加执业专业如原注册为建筑工程,现要增加公路专业的
(2)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三)不予注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