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工程分包合同涉及法律问题的参考意见[案情介绍]案例一:2003年7月18日,甲公司(承包商)与乙公司(开发商)签订了某商品交易中心工程总承包合同;8月3日,乙公司、甲公司、徐州某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简称钢构公司)签订了钢结构分包合同;8月6日,乙公司、甲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条款(补01号)》;8月12日,钢构公司、甲公司签订了《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补充条款(补01号)》;合同履行过程中,2003年10月18日该工程部分被使用
钢构公司于2006年6月12日向某中院提出诉讼,甲公司、乙公司为被告
标的额为价款余款339万元、利息31万元,暂共计为370万元
[审理结果]法院委托鉴定部门对争议工程造价进行的鉴定,认定为1072万余元;2007年2月13日,某中院判决,认定钢结构分包合同因甲公司违法分包而无效,甲公司支付钢构公司工程款302万余元及自2005年9月26日起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质保金33万元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乙公司在欠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70429元由甲公司承担其中33453元
2007年7月25日高院终审判决维持上述维持原判
至2009年11月该案工程款除质保金以及抵扣的税费外,已基本支付完毕,支付款项3121313元
200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该案指定高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案件目前尚未接到审理的通知
[案情介绍]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案例二:甲公司于2005年9月承建某花园小区工程后,即与业主及某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下称乙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甲公司尊重业主的建议和推荐意见,同意将某花园小区工程的9#、12#、15#、17#楼分包给乙公司以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