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西南石材城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西部国际装饰(石材)城一期厂房钢结构工程建设单位:西南石材城有限公司(甲方)施工单位:福建省晋江市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乙方)2009年2月26日第一部分协议书第1页共40页成都西南石材城有限公司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西南国际石材城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福建省晋江市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西部国际装饰(石材)城一期厂房工程地点:成都市郫县犀浦镇石亭村__工程内容:2-B4~2-B6号厂房(报建),共3栋,42953
51㎡资金来源:自筹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厂房及附属钢结构商铺的钢结构部分,包括基础预埋螺栓及以上的结构和维护工程;发包人指定分包的铝合金卷帘门、塑钢窗及水电安装工程、基础和地坪除外第三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9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09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具体节点工期在合同签订以后由双方另行确定
第四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符合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配套标准_第五条合同价款双方约定按照钢结构外围面积(以自然层计算)进行计价,综合单价为455元/㎡
合同金额(大写):_约壹仟玖佰伍拾肆万叁仟陆佰壹拾伍圆_元(人民币)¥:_约19543615元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