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房产公证费用项目及标准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房产公证是公证机关的一项传统业务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台房产公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公证收费的的项目标准如下:■一、证明法律行为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
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
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
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
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
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
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2O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OO元部分,收取0
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
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O
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
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
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