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附录一:电缆案件(CableCase)一、国外案例案例一:电缆案件Ⅰ——停电【案例】艾克美(Acme)道路工程公司的一位雇员在操作挖掘机时切断了公用电缆设施,该电缆为贝塔(Beta)厂输送电源
这一意外的停电导致该厂的机器设备受到了损害,工厂还因此停工两天
工厂所有权人就此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权,请求赔偿的范围不仅包括机器设备损失,还包括因停工而导致的生产损失
【讨论】法国
Ⅰ在法国法中,依据《民法典》第1382-1384条的规定,工厂所有权人有权从艾克美雇员或者公司本身处获得财产损害赔偿,并且还可就纯粹经济损失获偿
由于在贝塔厂和艾克美公司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法国法院将视本案涉案行为为侵权行为,并适用《民法典》第1382-1384条的规定,根据上述条款,贝塔厂可以向切断电缆的艾克美公司雇员提出诉求(根据第1382-1383条)或者向雇主本人提出(根据第1384条第5款)
Ⅱ在对雇主或者雇员提起诉讼时,法院将要求原告证明以下三个要件:雇员存在过错,原告受有损失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ausallink)1970年最高法院(CourdeCassation)在非常类似的情形中支持对纯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某企业家的工人操作推土机时损坏了一条沼气石油管道,该管道为原告的工厂输送能源
原告的企业因为作业被打断而遭受产品损失
上诉法院(Coursd’Appel)裁决,根据第1382条(过错责任)和第1384条(严格责任)原告的诉求理由充分,据此裁定原告的纯粹经济损失系由石油管道破裂直接所导致
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述判决,并称这一判决具有充分的依据
1上述案例充分显示,法国法院不仅仅判决支持从其他实际损失中间接产生的经济损害的赔偿请求,1C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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