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黑财采〔2008〕12号签发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试行)文本(工程类)的通知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为规范和统一全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提高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省财政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试行)工程类型的文本(工程类),现予印发
此规范性合同文本自印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执行中如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二一日—1—主题词:政府采购合同文本通知抄送:财政部国库司
黑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2008年6月16日印发共印15份
—2—第3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1页合同编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工程类(维修装修)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4、承包方式: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6、工程质量: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小写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施工中使用的水费、电费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提供存放所用材料的场地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甲方办理的消防等申请、批件手续或委托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