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心得(党员)严以用权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用权,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有按章程办事、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
用权不严,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私人的“特权”,把自己当成游离于组织之外的“特殊党员”,就会滋生消极腐败、亵渎党纪国法、败坏社会风气、严重脱离群众、动摇执政根基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然而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权力,规范使用权力,有的公权私用,甚至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伤害了群众利益,背离了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踏了党的先锋队性质,败坏了党的形象
这种“特殊党员”与党的性质宗旨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
党章要求“每个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任何领导实行个人专断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不能以个人意志代替班子决策,“一把手”不能是“一霸手”;有的党员置身于组织监督之外,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执行组织决议,甚至对党的方针阳奉阴为、讨价还价、妄加评议,破坏了党的组织原则,阻碍了党的方针政策落实
这种“特殊党员”与党的组织原则是格格不入的
党章明确规定
“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范文写作
党员“特殊化”典型表现就是无视党的纪律规矩
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领导干部仗着权大位高,不拿党纪国法当回事,无所顾忌、胆大妄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身乱法,破坏了党的章程、原则,最终害人害已,落得惨淡收场
这种“特殊党员”与党的纪律规矩是水火不容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
中央对一些大案要案的有力查处,说明“决不允许”不是说一说
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权力大小,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约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