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16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编号:HYJT2016CT-03号)发包人:怀远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二Ο一六年六月合同协议书怀远县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怀远县2016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一标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一标段由K0+000至K130+102,长约130km,公路等级为四级,设计时速为2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8)图纸;(9)投标报价文件;(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柒仟捌佰伍拾壹万壹仟柒佰伍拾玖元伍角柒分元(¥78511759
5、承包人项目经理:刘要武,承包人项目总工:鲍建新
6、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365日历天
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