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中国选举法修改的研究报告五(七)投票和计票投票和计票是选举的高潮,对选举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一阶段要保证选民和候选人的选举权利,使选民通过秘密投票,表达其自由意志。1、投票站的设立(1)选举委员会应视选民分布情况,在各选区设立多个投票站。投票站的设置、编号,应当在选举日的十五日前公告,并编入选举公报。每个投票站应当设立秘密划票处,秘密划票处内应备有供选民划票使用的书写工具。(2)投票站由选举委员会指派投票管理员一名,投票工作人员若干名。投票管理员和投票工作人员职责如下:(a)管理选票和投票箱;(b)发放选票和维持投票秩序;(c)投票结束后密封投票箱并立即送至选区计票中心;(d)其它投票事务。(3)选区应设置统一的计票中心,并由选举委员会指派总计票员和计票员若干名。计票中心应设置供选举观察员参加的观察席,各投票站的投票箱应送至计票中心汇总计票。(4)总计票员和计票员职责如下:(a)负责选区所有投票站汇总选票的计票和唱票;(b)统计各代表候选人的得票数字;(c)制作计票报告表并签章;(d)其它计票事务。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分析:组织投票以投票站为单位,可以方便选民。投票站配备投票管理员、监察员、观察员等,使投票的管理规范化,防止选举舞弊的发生。2、投票管理(1)投票、计票及监察工作人员,应按时到达被指定的投票站和计票中心。投票或计票工作人员因故未能按时到达者,选举委员会应及时更换。监察员因故未能按时到达者,选举委员会应及时指派。投票、计票工作人员、监察员和观察员应佩带由选举委员会制发的标志。(2)投票、计票及监察工作人员应参加选举委员会举办的培训,其工作成绩优良者,应予以奖励。(3)投票、计票及监察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行为,经查明属实者,除依法处理外,选举委员会应立即免除其职务,另行派员接替。(4)投票箱和选票由选举委员会制备分发使用。选票上应刊印代表候选人的姓名及推荐者,并预留另选他人的空栏。(5)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一日前,将投票箱和选票密封后送往各选区的投票站,交投票管理员负责保管。投票开始前,投票管理员应会同监察员启封投票箱,公开查验后再次加封。(6)投票开始后,投票管理员应会同监察员当众启封选票并发票。选民凭选民证或身份证领取选票。选民领取选举票时,应在选民名册上签名或按指印,按指印者,应有投票工作人员及监察员各一人签字证明。选民名册上无选民姓名或姓名不相符者,不得发票。(7)除选民及第9条第二款规定的家属外,非佩带选举委员会制发标志的人员不得进入投票站。(8)选民应当到秘密划票处,用选举委员会制备的书写工具划票。选民划票后不得将划票内容出示他人。(9)选民划票后应自行投票。投票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是盲人或因残废无法自行投票而能表示其意思者,可以依其请求,由家属一人在场,依据本人意思代为划票和投票;其无家属在场者,可以依其请求,由投票管理员及监察员各一人依据本人意思代为划票和投票。(10)选民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第3页共6页第2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6页(11)选民因病或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领取选票和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一人。(12)选民在投票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票管理员和监察员应立即制止:(a)故意喧哗或干扰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b)携带武器或危险物品入场者;(c)其它违法行为。选民有前款情况之一,未投票的,可在其投票后令其立即退出投票站;不服制止且情节严重的,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应收回其所持选票,同时将有关情况记载于选民名册内该选民姓名下。(13)遇有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