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1南农局发〔2010〕9号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各县(区)农业局(农林水利局)经开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华侨投资区农林水利局: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自治区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南宁市实际,市农业局制定了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们
联系人:梁玉珍,联系电话:0771--2613491
1附件:1、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填写说明2、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合同3、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4、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5、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6、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7、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8、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申请表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公示10、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册2二O一O年三月9日主题词: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通知南宁市农业局办公室2010年3月9日印发(共印份)附件1: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填写说明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3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流转当事人约定时采用
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解释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双方当事人自身的民事法律行为,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当事人可向法律专家咨询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