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设确定化学平衡中量的范围一、过程假设的使用在一定条件下,化学平衡的建立,可以从正反应方向开始,也可以从逆反应方向开始,只要起始投料相当,都可以达到相同的平衡状态
即化学平衡的建立与反应条件有关,与反应发生的途径无关
若不限定反应的起始方向,在确定某物质起始用量的范围时,可对反应发生的过程或平衡建立的途径作出假设,这种假设称为过程假设或途径假设
使用时可作出两种情况的假设,一是假设反应从正反应方向开始,二是假设反应从逆反应方向开始,从而分别求得这两种情况下的极端值
若物质的起始用量可以为零,则所确定的取值范围可以取“=”号,否则不可取“=”号
例1一定条件下,可逆反应A(g)+B(g)2C(g)达到平衡后,测得c(A)=0
5mol/L,c(B)=0
1mol/L,c(C)=1
6mol/L
若A、B、C的起始浓度(mol/L)分别以a、b、c表示,则a的取值范围是
解析若反应从正反应方向开始,把1
6molC换算得A为0
8mol,则A的起始浓度最大可为0
3mol/L;若反应从逆反应方向开始,由于A相对于B过量,使0
1mol的B完全反应需A为0
1mol,剩余A的浓度最小为0
4mol/L,故0
同理,0≤b≤0
9,0≤c≤1
二、程度假设的使用化学平衡研究的对象是可逆反应,可逆反应是不能向某方向进行到底的,但在确定反应向某方向进行所需某物质某种量的取值范围,或在确定混合体系某种量的总量或平均量时,可对反应进行的程度作出极端假设,这种假设称为程度假设
程度假设须是在限定了反应进行的方向时使用,其假设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假设反应不向任何方向进行或原平衡不再发生移动,即假设各物质的起始量就是原平衡量,二是假设反应向指定方向进行到底,即假设不足量的物质会耗尽,从而求得两个(或一个)极端值,但所得取值范围不可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