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在工商部门备案相关手续采用股权质押方式贷款的,需提供股权持有方、受资方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的基本资料(公司章程,会计报表等),同时需要到受资方公司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部门做股权质押备案,相关备案手续如下:1、双方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2、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股权出质申请书4、双方均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给具体办理股权质押的经办人5、办理股权出质备案无需任何费用股权质押办理手续股权质押是出质人将其所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以担保债权的实现
股权质押是企业融资的有效方式之一,尤其对于资金较为缺乏的中小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物权法对担保法中的股权质押规定作了重大变更
依照物权法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所谓在证券登记结算结构登记的股权指的是上市公司及公开发行股票或股东在200人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这样的规定将质权设立的原因行为即质权合同与职权设立分开,将质权的设立登记权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利于保证质权的公开公信,加强了对质权人权利的保障
到工商局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三)质权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股权质押手续的概述股权质押是指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缴付出资的投资者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质押合同将其已缴付出资部分形成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