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2010年1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经福建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成为福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精神,总结实践经验,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有必要对纲要进行修编
本纲要是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纲领性文件,政府应通过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贯彻实施
第一章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意义2004年初,中共福建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着眼于促进福建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从福建实际出发,在历届省委探索实践的基础上,集中全省人民的智慧,提出并实施了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思路,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
党的十七大报告、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以及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近几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
2009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已从地方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
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先后视察福建,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寄予厚望,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指明了方向
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以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