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审计厅转发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文件审计发〔2009〕48号审计署关于印发《联网审计系统》规格说明书——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19号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联网审计系统》规格说明书——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19号经署领导同意,现予印发,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实施信息化建设、开展计算机审计参考
二○○九年四月十日《联网审计系统》规格说明书——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19号目录第一章概述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章名词定义第四章系统总体方案第五章系统结构第六章系统功能实现第七章硬件及软件配置第八章网络环境及系统安全第九章建设实施中审计机关需要完成的工作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概述第一条《联网审计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是在国家863计划《计算机审计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研究成果和金审工程一期试点项目的基础上,根据金审工程二期建设的需要设计构建的以联网方式获取被审计单位数据、实施审计的协同工作平台
第二条设计构建本系统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应当体现联网优势,具备实时或者亚实时采集被审计单位数据、动态预警、实时核查的功能,促进审计工作实现远程审计与现场审计相结合、动态审计与静态审计相结合、事中审计与事后审计相结合,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确保被审计单位经济管理、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生产系统)正常运行、数据安全;严格区分被审计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操作和审计人员的审计操作,明确责任
第三条各级审计机关构建联网审计系统,应当遵循本规格说明书的总体方案、基本架构、安全措施、运作方式,以确保联网审计安全、有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系统适于国家审计机关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或者需要经常性审计的重点部门、单位开展联网审计使用
第五条本系统的使用,应当结合审计方式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