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税收征管法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目的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1、我国税收的征收机关有税务、海关、财政部门
2、税务机关征收各种工商税收,海关征收关税,财政机关负责征收耕地占用税、契税(部分地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3、《征管法》只适用于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
4、财政机关负责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海关征收的关税及代征增值税、消费税,适用海关进出口税则、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还有一部分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如教育费附加
这些费不适用《征管法》,不能采取《征管法》规定的措施,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种费的条例和规章决定
【例题•多选题】(2003年)下列各项中,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
车辆购置税D
教育费附加【答案】BD【解析】选项A,一般情况下,契税是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所以适用征管法
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体(一)税务行政主体——税务机关(二)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三)有关单位和部门四、税收征收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设定(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其享有的权利主要有:1、知情权
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2、保密权
有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保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等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3、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4、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5、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注意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其义务主要有:依法纳税、按照规定如实提供信息、接受税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