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月报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2010年6月)总第二期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师办编2010年07月出刊【文件导读】【杭建工发[2010]229号文件】关于转发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的通知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各有关单位:现将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浙建管〔2010〕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当前杭州市实际,做如下通知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意识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的其它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高度重视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强化责任意识
各部门均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逐一对照,按照本部门职责,制定措施,提出要求,建立和完善制度,认真实施管理,严格把关;要按照通知明确的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责任和要求,严格督促和落实各方责任主体履行义务,落实责任,规范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加强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监管和工程建设资质、合同、招投标、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工作入手,全方位开展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将住宅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二、进一步严格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