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信誉考评办法(暂行稿)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福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建立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核评价机制,依据《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的信誉考评,是指在建设期内对参建的施工、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文明施工方面定期进行的考核评价
以施工标段为考评单位,以半年为一个考评期
三、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做好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四、本办法适用于福州轨道交通工程的考核评价
五、考核评价由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组织,公司分管领导主持
第二章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评一、考评组织方式和内容考评以半年度为考评时间段,采取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平时检(巡)查和半年度的考评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1、定期检查分季度检查和半年度检查,具体规定详见《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定期检查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文明施工三方面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3、平时检查由地铁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组织,分为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平时检查采取随机检查方式,时间不固定、地点不固定;考核时综合评定得分,按优(85)、良(80)、一般(70)、差(60)四个等级进行打分
对所有参建单位的抽查频率每季度不少于2次
对抽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问题必须经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限期进行整改
二、考评得分1、施工单位考评得分年中考评得分=上半年定期检查平均得分×35%+上半年平时检(巡)查平均得分×35%+年中考评检查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