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是政府为鼓励和支持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根据《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小企业创新创业孵化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海淀区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办法》制定本申请须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园管委会)是创新资金的组织单位
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家单位申报
市科委创新资金面向全市科技企业;从中关村管委会申报的企业必须纳入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范围,且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从海淀园管委会申报的企业须为海淀区创新企业
第一章、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一、支持对象(一)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
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3.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4.符合《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的要求
(二)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
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由中方控股(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
仅申请海淀区创新资金的企业可不受中方控股条件限制,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3
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