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吉山钨矿会计报表附注2002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一、公司基本情况大吉山钨矿原是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设在江西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2000年中央有色金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大吉山钨矿成为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
该公司经全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3621301890071),注册资本人民币1,158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柏禄,注册地址:江西省全南县大吉山镇
公司主营:钨、铋、钼、锡
公司兼营:客货运输、百货、五金、化工、金属材料、建材、住宿、玻璃、稀土、电影录像、文化娱乐、仲钨酸铵、金属颜料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1、公司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说明:首次发行股票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运行不足三年的,应说明公司原来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说明按本规定要求提供的公司设立前的财务报表是如何按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调整的
2、会计年度:本公司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的记帐基础为权责发生制,资产的计价原则遵循历史成本原则
5、外币业务折算方法:外币业务按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期末将涉及非本位币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科目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美元(1:)、港币(1:)、日元(1:)进行调整,调整金额除与购建固定资产相关的予以资本化外,其余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6、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外币会计报表所有资产、负债项目均按期末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该项目的数额列示,折算后资产项目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合计数的差额计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