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规函〔2011〕68号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有关事项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司会同部信息中心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组织研发了“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并对《通知》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及市(地)级、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1028-2010)进行了细划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登录部门户网站“下载服务”栏目(http://www
cn/bsfw/xzfw/)下载“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
同时按照附件要求,抓紧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市(地)级、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数据进行整理完善,并利用检查软件对拟提交到部的规划数据库成果进行自检
对通过检查软件自检的规划数据库成果,请尽快按照《通知》要求汇交到部
我司将会同部信息中心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等单位,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业务指导,并适时举办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使用培训班
请各单位及时反馈数据库建设和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联系人:薛萍、邓颂平联系电话:010-66558143,66558657电子邮箱:spdeng@infomail
cn附件:1
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有关标准要求的补充说明2
Shapefile格式投影信息文件制作修改说明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附件1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有关标准要求的补充说明根据市(地)级、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数据汇交到部工作的需要,现对《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以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