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照表发布日期:2011-08-09阅读:2743次信息来源:所得税科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照表: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条款新个人所得税法旧个人所得税法备注第三条第一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条第一款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条款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备注第十八条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
第二十七条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
第二十九条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2800元
三、新、旧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对照表新级数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