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律规范小结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省、市、县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业务上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中心,以最大范围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重点,狠抓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民生工程、案件办理、经费管理等几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一是抓好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建设
县法律援助中心经县编委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全县18个乡镇依托司法所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县270个村(居)委会都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聘请了联络员,在县残联、妇联、工会等7个社团组织成立了援助站,在外出务工人员聚集地设立了4个援助站,构建了县法援中心—乡镇(社团组织)法援工作站—村(居)法援联系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咨询、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
今年8月又在县看守所成立了法律援助站,尽力满足在押人员的法律援助需求
二是抓好了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已报请县委同意年底通过公开考试配备一名副科级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今年8月份已通过考试录用了一名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达到5人
三是抓好了法律援助制度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即:“一须知、二公开、二办法、十制度”,并装订成册,每个工作人员一册
同时,结合创业服务年活动,及时制定了法律援助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将具体承诺、工作职能、服务内容和对象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抓好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建设
县政府自2004年开始将县法律援助经费按每年不少于1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今年县财政拔付援助中心业务经费3
9万元,各乡镇援助站业务经费3
2003年以来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和发放援助募捐第1页共3页卡募集捐资13万余元,为法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