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法委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工作情况总结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号);《中共XX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03]5号),《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楚字[2005]33号),《楚雄州贯彻落实的意见》(州非公办[2005]6号)及XX省加快中小企业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等文件及会议精神和要求,现将县委政法委为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牢思想基础
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
是在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十六大精神,总结我国二十多年改革开放中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是我国56年来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义发布的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因此,从开展政法工作的角度,认真做好《若干意见》的宣传,使广大政法干警进一步领会其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和把握国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打牢思想基础,切实把“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立会方针落到实处;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上,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破除思想禁锢,切实优化环境,努力营造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环境,牢固树立:“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的思想,千方百计为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真正做到政治上放心、认识上放胆、位置上放正、政策上放宽、机制上放活,使非公有制企业放开手脚,解除顾虑,更快更好地健康发展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加强执法监督
把服务改革、第1页共3页发展和稳定大局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