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控制规程1.目的规范装修管理工作,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和协。2.适用范围适用于住宅小区、商住区、写字楼物业装修的管理工作。3.职责3.1管理处主任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3.2工程主管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核及一般违章装修的处理,并负责装修过程实施检查和验收。3.3财务内勤负责负责核收装修管理费用。4.程序4.1装修申请4.1.1业户提出装修申请时,工程主管应要求业户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各款内容,并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指平面设计图、单元立面图、空调安装图、电力照明设计及用量图、给排水设计图等)和相关技术资料。4.1.2如业户自请装修施工单位,尚需附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各一份。4.1.3如租户要求装修,尚需出具业主同意的有关证明。4.1.4如业主或租户自行装修,尚需与管理处签定自行装修保证书。4.1.5装修较大商铺、娱乐场所时,需提供写城市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4.1.6工程主管确认业户和租户身份后,向业户提供《装修指南》和《装修管理协议》。4.2装修审批4.2.2工程主管需认真审查如下事项:4.2.2.1审查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4.2.2.2装修是否存在有严重的消防隐患。4.2.2.3是否有其他违章情况。4.2.3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见。4.2.4审核同意的报管理处主任审批,管理处主任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意见。4.2.5工程主管将审批后的装修申请通知业户,对需要业户修改装修设计的,应告之业户修改。4.2.6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工程主管应通知业户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4.2.6.1业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业户委托)。4.2.6.2装修施工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施工人员证件工本费。4.2.6.3装修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管理处。4.2.6.4管理处将其中一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施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在《施工人员登记表》。4.2.6.4施工人员的另一张照片制作成施工人员的《施工证》。4.2.6.5工程主管在业户和装修施工单位办理完上述手续后,通知有关人员开通业户水电,并向业户颁发《单元施工许可证》、《动火许可证》,告知业户可进场装修。4.2.7工程主管依据装修管理规定对住户及装修施工单位进行装修安全及基本要求进行培训。4.3施工期间的管理43.1施工期间,工程主管需每日至少巡查一次装修施工情况,检查情况记录于《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保安人员严格按人员进出小区有关管理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4.3.2发现下列情况,工程主管按4.5办理。a)未按规定张贴《施工许可证》。b)未按规定的施工时间施工。c)超出申报范围内的装修项目。d)违反装修指南和装修管理协议书的其他规定。4.3.3业户就装修事项提出请求协助或帮助时,工程主管应予积极考虑,充分了解业户提出的请求,并给予协助处理。4.4装修施工的竣工验收4.4.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业户和施工单住共同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4.4.2工程主管、业户和施工单位共同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装修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如发现违章情况,按4.5办理。4.4.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工程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验收意见”栏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和日期。4.4.4管理处收回施工证,如有丢失,原缴交押金不予以退还。4.4.5施工队当日清场离开。4.4.6财务内勤退还业户的装修押金。4.4.7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三个月后,管理处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无问题,由工程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验收意见”栏签署“复验合格”后,由财务内勤退还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4.5违章装修的处理4.5.1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工程主管应立即要求业户停止违章装修,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4.5.1.1批评教育,立即整改。4.5.1.2出具《违反装修规定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4.5.1.3出具《装修验收整改通知书》,对装修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4.5.1.4停水停电(须报管理处主任批准)。4.5.1.5要求赔偿损失(须报管理处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