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问题解答1.调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开展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是我市做好住房保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调查,建立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摸清我市现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状况及需求状况,为科学制订解决我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量化指标,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提供可靠依据
2.调查范围是什么
答:调查范围是全市市辖10区,从化、增城两个县级市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同步开展调查工作
3.调查对象是什么
答:调查对象是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家庭:◎调查对象及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
4.调查方法是什么
答:调查采取自行申报和入户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5.参加这次调查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什么好处
答:凡参加这次调查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来申请住房保障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在轮候打分时给予加2分的优惠
6.已经参加了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的家庭,是否参加住房调查
答:参加了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的家庭符合这次调查条件的,仍需要进行申报
7.已经享受政府廉租住房保障或正在申请政府廉租保障的家庭,是否参加住房调查
答:已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或正在申请廉租保障的家庭符合这次调查条件的,仍需要进行申报
8.申报人或申报人家庭成员已享受过购买房改房等购房优惠政策,但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不超过10㎡,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8287元以下,能否参加住房调查
答:可以参加
9.申报人或家庭成员已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能否参加住房调查
答:可以参加
10.关于广州市城镇户籍的要求是什么
答:申报人及家庭成员必须具有广州市辖十区(越秀、荔湾、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