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论主要内容外企代表处涉及到的税种外企代表处按征税方式的分类按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征税的规定外方代表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外企代表处注销税务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公司的类型及流程现行主要税种的简介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规定一、外企代表处涉及到的税种1
营业税:按收入额的5%计算缴纳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算缴纳
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自核定结束的次月起,于每季度终了的15日内申报,年终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按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为5%~45%
每月申报一次,如果每月申报完全相同的,也可以一次申报三个月
印花税:主要有房租合同(含物业管理费)印花税,按签订期间总金额的1‰计算贴印花税票,工商登记证、会计帐簿按每件5元贴印花税票,当业务发生时一次性购印花税票
房产税:自购房产价值扣除20%后,每年按1
2%缴纳,每年5月和11月各申报一次
车船使用税:按自购车辆类型缴纳,载客汽车320元/年,载货汽车60元/吨/年,每年5月和11月各申报一次
二、外企代表处按征税方式的分类代表处在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后,应在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或征税方式的核定申请,领取、填列并报送纳税核定表格
税务机关依据代表处报送的资料,进行核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免征或征税的方式:1
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非营利民间组织设立的代表处
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按实际收入额和所得额征税按实际取得的应税收入核定收入额和所得额征税按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征税外企代表处每季度申报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四个月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进行汇算清缴
按实际收入额和所得额征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28号《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事商务、法律、税务、会计、审计等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