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包括会计工作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机构设置等内容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因此,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各级财政部门,在全国为财政部,在地方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除了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以外,审计、税务、各行业的财务主管部门也要结合自己的业务特点,来配合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
例题1、我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门管理
()答案:错误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而不是“管理”
解析:会计工作的法定主管部门只有政府财政部门
其他政府管理部门也可以管理会计事务
例题2、我国的会计管理体制是()
A、统一领导B、统一领导,分级管理C、分级管理D、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答案:B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准则、制度、办法等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二是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三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四是国家统一的会计监督制度
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会计法》授权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管理会计工作的需要,按照《会计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制定并公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务院其他部门没有权利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但并不排除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联合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的有关制度,如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3、特殊要求的行业、系统可以制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