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督导办法潍坊教育学院财经系课堂教学是教师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
教学质量是任何一所学校的生命线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切实推进创新教育,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质量评价督导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评价的目的和重要性教师授课是整个教学活动的核心,教师教学质量的高低是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
通过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可以使教学管理部门和领导比较系统地、全面地、准确地了解各类课程和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质量,了解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通过评价,可以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的客观反映,同时也为教师改进教学提供反馈信息,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通过评价,推动课程的全面建设,使课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通过评价,可以培养一批优秀教师,尤其是有利于青年教师的脱颖而出,有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为教师职务的评聘提供公正、可靠的依据
二、课堂教学评价的组织领导课堂教学评价有系评价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由系主任负责
三、评价所遵循的原则1.教师教学的规范化
其内容包括:有与时俱进的教学计划;有一套内容较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材和教学资料;有准备充分、不断更新的教案或讲稿;有规范而又严格的考核办法和作业要求;有适应于本课程特点的教学方法;有新的能切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实验、实习实施方案;能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2.教师教学的创新性
包括:教师具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为目的的创新教育理念;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技能的训练;课堂教学从“传授灌输式”转向“互动式”、“参与式”;教学内容符合该学科知识发展前沿和社会需求;考试形式多元化,考核方式新颖,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提高
3.评价方式的多样性
根据我校实际,我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要实现“三个转向”、“四个结合”:由单一化评价模式转向多元化